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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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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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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8-3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11月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十楼)召开,会议表决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7人:刘强、安红军、吴强、周浩、王岚、王蔚松、王振;董事长孔庆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强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王珠林采用通讯表决。2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强副董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材料准备情况和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项目计划的汇报。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具《完工保证承诺函》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 城投控股     编号:临2008—39

      上海城投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出具《完工保证承诺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7500万元,本次担保前未向华港风电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08年10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0.22亿元(均为公司下属环境集团和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的担保)

      ● 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拥有50%股权的合营企业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风电”),为实施老港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拟以该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

      2008年11月4日,环境集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出具了《完工保证承诺函》,承诺在建设期间环境集团将督促华港风电全面履行项目贷款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上述项目贷款的本息抵押率低于70%之前,若华港风电未履行上述义务,环境集团将按对华港风电的出资比例(即50%)代为履行,环境集团担保额最高为0.75亿元。

      截至2008年10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0.22亿元(均为公司下属环境集团和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的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2008年1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具《完工保证承诺函》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成立,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环境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各占50%,注册资本3700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南汇区老港镇美容路2号,法定代表人张其祥,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筹建,电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截至2008年9月底,该公司资产总额3865万元,负债总额165万元,净资产3700万元,资产负债率4.27%。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的合营企业。

      华港风电主要建设和经营的项目为上海老港风电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初期。根据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工程设计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2.2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约0.7亿元,向银行贷款约1.5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8.28%。项目建设期为7个月,生产期20年。项目建成后,年上网发电量3805.1万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每年可为电网节约标煤1.33万吨,节约用水1.4万吨,具有明显的环保和节能效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环境集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出具的《完工保证承诺函》的主要内容为:承诺将协助上述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运营,并在项目的建设期给予华港风电经营管理及资金财务上的支持。建设期间,环境集团将督促华港风电全面履行项目贷款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上述项目贷款的本息抵押率低于70%之前,若华港风电未履行上述义务,环境集团将按对华港风电的出资比例(即50%)代为履行,环境集团担保额最高为0.7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该项目为可再生能源项目,符合当前产业发展方向,且项目盈利水平处于合理范围内,偿债能力较强。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具《完工保证承诺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8年10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0.22亿元(均为公司下属环境集团和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下属企业的担保),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完工保证承诺函;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