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0月31日,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经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6356.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5.0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2号,法定代表人:徐建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水利电力工程施工、火电厂工程施工、送电线路、金属结构件和启闭机的制造、安装等。
截至2007年年底,该公司总资产20771万元,净资产7292万元,负债总额134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89%。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13515万元,净利润-74万元。
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该公司总资产21756万元,净资产7388万元,负债总额143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04%。2008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6809万元,净利润97万元。
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其10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基于对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公司同意为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6356.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5.08%。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