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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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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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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版:信息披露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于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被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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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转债简称:招行转债 公告编号:2008-048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8-0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8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8人,实际参会董事1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赞成: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马蔚华、张光华、李浩三位执行董事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

    根据本项议案,董事会同意:

    (一)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

    本公司2007年10月22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本公司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

    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是指本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1、授予数额

    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本公司高管人员132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本公司股本总额147亿股的0.009%。具体分配见下表:

    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总量及其分配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万份)获授股票增值权对应标的股票占总股本比例获授股票增值权占本期股票增值权总量比例
    1马蔚华行长300.0020%22.73%
    2张光华副行长150.0010%11.36%
    3李 浩副行长150.0010%11.36%
    4唐志宏副行长150.0010%11.36%
    5尹凤兰副行长150.0010%11.36%
    6丁 伟副行长150.0010%11.36%
    7徐连峰技术总监90.0006%6.82%
    8范 鹏稽核总监90.0006%6.82%
    9兰 奇董事会秘书90.0006%6.82%
     合计 1320.009%100.00%

    2、授予日

    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8年11月7日。

    3、授予价格

    每一份H股股票增值权与一份H股股票挂钩。

    每一份H股股票增值权的收益=股票市价-授予价格。其中股票市价为股票增值权持有者签署行权申请书当日的前一个有效交易日的H股收市价;授予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收盘价;

    (2)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的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即,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为:取2008年11月7日本公司H股股票收盘价12.76港元、2008年11月7日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12.34港元的较高者,为12.76港元。

    4、行权有效期和限制期

    第二期授予的H股股票增值权自2008年11月7日起10年内有效,自2008年11月7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

    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已生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都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经生效的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

    (二)对首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的调整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H股股票增值权的首期授予。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即,若在行权前本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本公司H股2007年度派送每股股票红利0.318290港元,按照调整公式P=P0-V(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本公司2007年首期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由39.30港元调整为38.98171港元,首期授予数量不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琦为招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马蔚华行长提名及中国银监会建议,董事会聘任朱琦为招商银行副行长,相关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监会核准。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朱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朱琦先生简历

    朱琦先生,48岁,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兼行政总裁。1986年朱先生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并于1995年至2001年期间出任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至2008年7月期间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总经理暨行政总裁,华商银行董事长,并为工银亚洲金业有限公司、工银亚洲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工银亚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朱先生亦曾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并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工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主席及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转债简称:招行转债 公告编号:2008-049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8-0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9人,实际参会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禁止获授股份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