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期 间 | ①份额净值增长率 | ②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 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④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①-③ | ②-④ |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33.30% | 1.80% | 21.30% | 0.23% | -54.60% | 1.57%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06.94% | 1.69% | 89.52% | 0.29% | 17.42% | 1.40% |
2006年9月27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37.70% | 1.22% | 0.00% | 0.00% | 37.70% | 1.22% |
2006年9月27日至2008年6月30日 | 90.06% | 1.68% | 129.89% | 0.26% | -39.83% | 1.42% |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前端申购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2.0% |
100万元≤M<500万元 | 1.6% |
500万元≤M<1000万元 | 1.2% |
M≥1000万元 | 1000元人民币 |
(2)后端申购费
持有基金时间(Y) | 后端申购费率 |
Y<1 | 2.0% |
1≤Y<2 | 1.6% |
2≤Y<3 | 1.2% |
3≤Y<5 | 0.6% |
Y≥5 | 0 |
2.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Y) | 赎回费率 |
Y<1 | 0.8% |
1≤Y<2 | 0.4% |
2≤Y<3 | 0.2% |
Y≥3 | 0 |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赎回费补差部分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赎回费补差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的赎回费。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收取赎回费差;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不收取赎回费差。
(2)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5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二、释义”中,对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最新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十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十三)基金转换“、“(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的相关内容;
6.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六)业绩比较基准” 、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7.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
8.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五)网上交易”的相关服务内容;
9.更新“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内容,披露自2008年3月28日至2008年9月27日期间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信息,分别是:
(1)2008年3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08年4月2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2008年4月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招行网上支付切换为直付通模式的公告》;
(4)2008年4月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5)2008年4月2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8年第1号》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博时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6)2008年4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博时旗下七只基金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7)2008年5月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08年5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1号(摘要)》;
(9)2008年5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公告》;
(10)2008年6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博时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08年7月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08年7月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3)2008年7月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14)2008年7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5)2008年7月1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6)2008年7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8年第2号》;
(17)2008年7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光大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08年8月2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9)2008年8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年9月16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的公告》;
(21)2008年9月1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2)2008年10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