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蒸汽和高温水销售结算价格调整的公告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2008-0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蒸汽和高温水销售结算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考虑到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致使蒸汽生产成本增加、蒸汽销售价格无法弥补成本支出的实际情况,公司为缓解业绩下滑的压力,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大连市供热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经沟通销售和服务对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意接受我公司调整蒸汽销售结算价格的商请意见。
自2008年10月1日起,将工业和非工业蒸汽销售结算价格,由现行的110元/吨和140元/吨统一调整为155元/吨,相应地,将高温水销售价格由51元/吉焦调整为66元/吉焦。
本次销售结算价格的调整,体现了双方合作共赢的发展关系,不仅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提供热力生产和供应,而且有利于帮助公司扭转蒸汽生产销售业务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的困境。据初步测算,执行新的销售和结算价格后,将使公司2008年增加收入50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