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8-77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司曾于2007年9月23日与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名")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自有资金收购了香港富名依法持有的尤溪县三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富矿业")42%的股权。根据三富矿业章程规定,我司委派三富矿业董事会9名董事中的5名董事,拥有三富矿业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我司收购三富矿业的初衷是基于对矿产资源行业的良好预期,并计划在后期视公司情况分步骤购买其剩余股权(详见2008年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但由于尤溪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正在实施,尤溪县人民政府要求终止三富矿业剩余股权的转让及过户(详见2008年8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因此,我司对三富矿业的后续收购计划无法实现。近日,经三富矿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福建省尤溪矿业有限公司)委派2人,乙方(香港富名实业公司)委派2人,丙方(我司)委派5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4人,丙方委派3人”,我司不再对三富矿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