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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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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12)由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汇”,基金代码:184712)转型而成。原基金科汇自2008年10月9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8年11月14日起,开始办理确权业务。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以受理基金确权业务。

      二、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

      参与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如下:

      (一)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3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办理确权必须先到上述销售机构网点开立基金交易账号并开通易方达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办理成功易方达基金帐户开户手续的投资者不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调整参与确权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确权业务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⑤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交通银行和参与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交通银行及其他可确权的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注册登记机构。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3.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后,注册登记机构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的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4.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5.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确权申请确认及失败处理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2.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3.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即为确权失败。在确权失败的情况下,投资者可拨打易方达客服电话(40088-18088)查询确权失败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法,投资者需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五、确权业务规则

      1.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基金科汇的基金份额数量。如果基金退市时投资者在多个证券公司营业网点都持有原基金科汇,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则为基金退市时在各营业网点持有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如确权成功,将会把投资者应得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原基金科汇退市后,本基金进行集中申购。在集中申购的最后一日,基金进行份额拆分使得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元。注册登记机构据此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期申购确认金额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登记集中申购结束原基金科汇份额及投资者拥有在基金退市时因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如有)经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

      3.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在投资者办理确权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其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4.投资者成功办理确权后,如投资者该交易帐户此前未曾持有该基金份额或未成功设置该基金的分红方式,则确权得到的份额其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果投资者该交易帐户此前曾持有该基金份额或成功设置过该基金的分红方式,则确权得到的份额以该交易帐户此前持有该基金份额或最近一次成功设置的分红方式为准。

      5.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始基金份额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结束份额折算调整的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的红利转再投资基金份额(如有)、未领取现金红利折算基金份额(如有)等。

      六、友情提示

      1.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基金科汇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查询原基金科汇的持有数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在核对投资者证券帐号和身份证编号等信息后,查询原基金科汇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帐户卡原件。如果遗失,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帐户卡。

      七、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2日

      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翔”)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基金科翔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科翔

      交易代码:184713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8年11月12日,即在2008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终止上市日:2008年11月13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科翔于2008年8月26日-2008年9月18日24:00以通讯方式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9月20日发布了《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1号《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1月1日发布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科翔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8] 46号《关于同意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科翔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基金科翔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持有人可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指定销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原科翔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赎回。在本基金公告开始确权后,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确权机构的网点办理确权,详情以基金管理人另外发布的《确权登记指引》为准。

      4、办理基金科翔确权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⑤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基金科翔份额转型而成的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4)原基金科翔份额持有人因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1.000元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相应份额的登记确认。

      (三)基金的集中申购

      本基金合同生效并办理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后进入集中申购期,集中申购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集中申购的价格按1.000元加对应申购费计算。在集中申购期内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投资者届时可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手续。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熊桃红

      (二)代销网点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基金终止上市后发布的《集中申购份额发售公告》。

      五、其他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