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强债”)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的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和“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根据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的编制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公告,其母公司新华财经与雷曼兄弟公司合作推出的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已正式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和管理无任何改变。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工银强债基金和工银平衡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应分别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和“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