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大股东股权再质押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青岛金王今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通知,金王运输于2008 年4 月22 日将持有公司股权1000万股(至解除质押日股权数合计为2000万股,包括原质押股权及质押期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合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9.32%)分别质押给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即墨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归还,上述股权已解除质押。
同时,金王运输将持有青岛金王股权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质押给中国银行即墨支行,用于其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质押已于2008 年11 月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08 年11月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