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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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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08-02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于2008年11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小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决议自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08-02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会议方式:现场

    ●重大提案:

    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开始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会议方式:现场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对象:

    1、凡在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88363718

    传    真:010-88363718

    联 系 人:黄仁静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方法: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