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08-051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3年12月1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下称“施达商业”)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18471、18474、18457号)、海口市大同路1号第一商城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号)为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投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标的为借款1,8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04年12月17日[详见200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05-004号公告]。
由于一投集团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2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投集团偿还本金及利息,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对施达商业所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司已在2004年度就该项担保确认预计负债1260万元(详见本公司 2004年以来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或有事项—对外担保”)。
本公司近日收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 海中法执字第71—1号],裁定查封施达商业海口市大同路1号第一商城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号)和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18471、18474、18457号)。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