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11日、2008年11月12日和2008年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发函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08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11月11日、12日、1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大股东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到目前为止并在三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