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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3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1 人,其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持有及代表股份234,5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228万股的53.04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2人,持有公司股数415,8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1人,持有公司股数234,172,100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兆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项目赞成(股)反对(股)弃权(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234,587,90000100%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08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C54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奉仁和王半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并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