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08--2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案被否决情况。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余涤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数2280857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90000000股的58.48%,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并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许英华: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委托中牧集团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654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闻碧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