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07年11月21日发行的2007年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8年11月21日起开始支付自2007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0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07年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交易代码: 07京城建债,代码078075。
3、发行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5亿元,7年期。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3109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0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9、计息期限:自2007年11月21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止。
10、付息首日:2008年至2014年每年的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集中付息期:自每年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12、兑付首日:2014年1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07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0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08%。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19 日。该债权登记日日终,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
(1) 集中付息:自2008年11月21日起的20个工作日。
(2) 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1、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持有人,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于付息日当天将利息资金划付至该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持有人,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结算代理人于付息日当天将利息资金划付至丙类托管账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发行人、主承销商、托管人:
1、发行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2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刘龙华
联系人:崔金昱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联系电话:010-82275566-881
传真:010-82275502
邮政编码:100029
2、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周宇、李钥
联系电话: 010-66276870
传真: 010-66276889
邮政编码:100031
3、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 号通泰大厦B 座5 层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71/2
邮政编码:10003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