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申请以下授信额度:
1、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2、向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白马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3、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4、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五里墩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5、向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6、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7、向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8、向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000万元的短期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根据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9、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一般授信额度35,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4,000万元(该项贷款以项目建成后资产作抵押)、贸易融资额度8,000万元,期限1年。
上述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即将到期续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19,000万元,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1,000万元。
相关信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贤代表本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