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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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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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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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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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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8-039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7月11日,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第4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蓝建秋《关于提请保税科技董事会授权“长江国际洽商收购翠德58.96亩仓储用地”的报告》。

      该次董事会授权:1、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国际)与张家港保税区翠德仓储有限公司(简称:翠德仓储)洽商收购58.96亩仓储用地事宜;2、长江国际签署附带有生效条件约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条件为:“该合同必须经过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该次会议决议还规定:“长江国际与翠德仓储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审议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见本公司临2008-017号公告)

      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008年11月13日,长江国际与翠德仓储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基本内容为:

      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张家港保税区翠德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张家港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郁春霞

      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张家港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徐品云

      3、转让标的

      3.1 甲方持有张国用(2008)字第3500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58.96(39306.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座落在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西区)内十字港西侧,地号为35-1-21号,图号为38.25-84.00。甲方拟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2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3.6年,至2052年7月17日止。

      3.3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用途为石化仓储项目用地。

      3.4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上土地相应的附着物及相应的桩基基础工程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自行处理。

      3.5 转让标的以及土地相应的附着物及相应的桩基基础工程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使用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及相应的附着物及相应的桩基基础工程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4、转让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每亩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即:人民币(小写)390000元】,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玖拾玖万肆仟肆佰元【即:人民币(小写)22994400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4.2 转让价款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本次转让且乙方取得相应受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即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决定召开200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为: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5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1604室。

      (三)、会议内容:

      审议长江国际与翠德仓储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登记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A座1604号。

      6、登记时间:200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六)、公司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A座1604号

      邮政编码:650011

      联系电话:(0871) 3186316

      传    真:(0871) 3186312

      联 系 人:肖功伟     刘 露

      (七)、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备查文件

      1、《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4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翠德仓储有限公司共同签署)。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5日召开的200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行使表决权委托: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