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8-078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公司二OO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完成对相关事项的核准变更登记,现公司的有关工商登记事项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230000100000267
公司名称: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则瑞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肆佰叁拾肆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化工领域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易货商品粮油木材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有色金属。铁路客运。电子及计算机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网络设计,经销无线电发射设备,通信咨询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铁路自备车运输。自营和代理进出品业务(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金属制品制造及销售,钢压延加工及销售。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公告编号:临2008-079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紧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收到重组方沈阳铁路局发来的《紧急澄清函》,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不断有股民向我局询证是否存在重组北亚集团的多套备用方案问题,更有甚者在相关网络媒体上散布不实信息。鉴于北亚集团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在即,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我局在此郑重澄清如下:
一、北亚集团因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清算,在没有任何重组方的情况下,有鉴于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同意并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重整后,经北亚集团重整清算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请求,我局才基于社会责任感和可行的方案,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决定以所拥有的优质通霍铁路运输资产重组北亚集团,帮助北亚集团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进而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
二、此次北亚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在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基础上,依据有关法规,遵循尽可能地保护广大流通股东利益,综合平衡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和债权人的各方利益的结果。在破产重整中,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19%;通过送股和同比例缩股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后,流通股东在重组方送股后每10股缩为4.838股,而非流通股东每10股缩为1.844股;重组方向原北亚集团股东输送了所能承受极限的巨大权益。并且此次北亚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该方案是确定和唯一的,根本不存在其他任何备选方案。
三、如果本次北亚集团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表决通过该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我局将全面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和承诺事项,全力推进北亚集团争取年内实现盈利并恢复上市;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能通过,我局将无法履行对北亚集团的重组责任,根据重组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有关重组的相关协议和承诺事项将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认为,《紧急澄清函》的内容,事关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在客观真实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再次特别风险提示,如果提交 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无法实施,公司在无经营业务和收入来源的情况下,2008年度无法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并导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特此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