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峰窝102号铁道大厦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小刚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8人,代表股份共8,212,956,319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7,229,391,269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983,565,05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9.3661851 %。本公司董事赵吉斌先生、杨育中先生、陈永宽先生、戴德明先生、蔡大维先生、郑昌泓先生、赵小刚先生,监事王研先生、钱毅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邵仁强先生出席了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普通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闲置期累计使用人民币26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股东大会以8,210,713,519股同意(其中A股7,228,267,469股,H股982,446,050股),1,681,400股反对(其中A股564,400股,H股1,117,000股),561,400股弃权(其中A股559,400股,H股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919 %、0.020472531 %及0.006835541 %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部分A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的议案》
同意对A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由公告的897,416万元调整为636,941.064523万元。
股东大会以8,210,706,619股同意(其中A股7,228,259,569股,H股982,447,050股),1,602,000股反对(其中A股487,000股,H股1,115,000股),647,700股弃权(其中A股644,700股,H股3,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791%、0.019505765%及0.00788632%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贺伟平律师见证,根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