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统一商票转贴现合同文本
2008年1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邹靓
⊙本报记者 邹靓
11月14日,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6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首届“长三角地区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与会代表就票据市场发展规划、统一交易规则、开展跨地区业务合作与市场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上,各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这是自今年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推广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后,在实现票据交易的标准化方面又一项实质性举措。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的制定吸收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的有关成果,并根据商业承兑汇票交易特点,调整和完善了相应条款。2008年10月,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的制定完成,长三角地区票据经营机构均承诺使用该标准合同文本开展票据交易活动。
央行上海总部人士介绍,银票、商票转贴现标准合同文本的推出,将完善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有助于提升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强化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在全国的龙头地位和辐射作用,并将推动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融合,加快长三角地区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