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和吴天星先生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为确保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亿元债务的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和吴天星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600万股(其中,张邦辉先生825万股,吴天星先生775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质押期为2008年11月14日至2010年11月14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08年11月14日起予以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邦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吴天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上述用于质押股份计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吴天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二人均不存在除上述股权质押之外的其他股权质押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