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8-059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08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同意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有关投资权限的条款。
原第五条 总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权限
1、总裁经董事会授权,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投资权限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序、增值能力、综合效益等进行论证、评审;
修改为:
第五条 总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权限
1. 总裁经董事会授权,审议批准单笔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投资项目(不包括证券类投资)。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