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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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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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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8版:信息披露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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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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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08-3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 11月17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1602室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同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467,805,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93,359,640股,293,359,6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93,359,640股,293,359,64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67,805,026股,467,805,02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张光辉律师、陆贵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