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环境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三季度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氯碱行业也受到较大影响,国际国内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大幅走低,从2008年8月开始到2008年11月中旬,每吨聚氯乙烯树脂价格由最高8600元降至最低5050元,目前产品价格在6100元左右。
本公司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电石为本公司聚氯乙烯生产主要原料,由于公司电石生产基地尚未形成,近60%电石需要从内地采购。电石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电石价格降幅不大,公司原材料价格与聚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形成价格倒挂,因此,导致本公司聚氯乙烯产品出现亏损。但是,公司与聚氯乙烯配套生产的烧碱产品尚处于盈利水平。
综合以上因素,为了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结合电石采购价格、聚氯乙烯产品价格和烧碱产品的价格变化、以及原材料采购数量,根据公司盈亏平衡点,测算公司总体产品的合理生产量,使公司减少亏损。因此,公司自10月份以来,平均按70%左右的生产负荷,组织聚氯乙烯产品和烧碱产品生产,以保证公司盈亏平衡,最大可能减少和避免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聚氯乙烯产品价格走势,在产品价格回升企稳后,恢复满负荷生产。
因外部重大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的目标利润将造成一定影响,当前国际、国内市场变化不稳定,公司难以预测具体的影响值,如果公司全年业绩偏离公司三季报中披露水平,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在目前状况下已经采取各项积极的应对措施:
1)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以疆内电石采购为主。
2)加强基础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按成本倒推法重新核定各经济实体的成本和费用控制目标,通过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的控制,降低生产成本。
3)加快公司电石项目建设,控制主要原材料成本。其中,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电石项目计划于2008年底建成投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变化情况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08-08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7日上午10:3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6,706,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5%,其中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目前在办理股票账户更名手续)和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其他代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为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热电项目管理机构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共计108,8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4.1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37,906,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奇台县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46,706,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配套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1、在奇台县城区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46,706,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在阜康地区联合其他企业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46,706,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在托克逊县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装机容量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46,706,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八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