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暨召开二OO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商铺之重大关联交易进展事宜
为进一步优化紫金城商业区的整体布局,促进招商工作的顺利进展,提升商业区的运营效率,并为公司后续房地产项目开发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商铺的议案》,决定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出售部分商铺,交易标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交易方式为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交易价格尚待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后最终确定。(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2008年11月15日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目前,公司聘请的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交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预出售紫金城部分商铺资产评估报告书》(恒德[2008]赣评字013号),现将该报告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评估目的: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预出售紫金城部分商铺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范围: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预出售紫金城部分商铺;
3、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类型;
4、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
5、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
6、其他报告使用者:潜在的买受人、公司股东及该经济行为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
7、评估结果: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预出售紫禁城部分商铺,共计106套,建筑面积6,242.56 M2,资产总计账面净值为48,361,447.54元。评估值109,907,306.79元,评估增值额61,545,859.25元,增值率127.26%。
本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从2008年10月31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止有效。
此次关联交易的最终交易标的范围和交易价格将以该评估报告确认的交易标的范围和评估值为准,即交易标的:紫禁城部分商铺,共计106套,建筑面积6,242.56平方米,交易价格:人民币109,907,306.79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中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08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4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商铺的议案》。
股东大会就上述第二项议案做出决议时,关联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12月1日。截止2008年1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日-12月3日的8:30-17:0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1-8164127;
(2)指定传真:0791-8164029、8162532;
(3)联 系 人:刘为权、王芳;
(4)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
(5)邮编:330096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 题 | 表决意见 | ||
1、《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商铺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如果委托人未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能否按自己意思决定表决:
□是 □否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
3、对议案2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