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银监会不再就房贷出细则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静
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下调
⊙本报记者 袁静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银监会不会对前段时间争论颇多的银行新房贷规则再出新细则。按照此前央行的表态,各家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房贷进行把握。
10月22日,央行发布《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 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通知,通知规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10月24日,银监会随即出台了一份商业银行执行央行房贷新政的通知。据了解,该通知是在与银行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内容十分详尽。但随后有观点认为两份监管机构的办法内容有出入,而不少商业银行也迟迟没有出台房贷细则。
权威人士表示,银监会下发给各家银行的通知与央行出台的房贷新政不仅没有任何冲突,反而是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执行央行的房贷政策,只不过在其中重点强调了风险防范。该人士同时表示,银监会不会再就房贷问题出细则。“因为银监会下发通知的内容都是在不突破2007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的前提下做出的。而这意味着,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下调。”
该人士表示,如果不强调二套房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就没有办法抑制住炒房,房价的泡沫还会继续增长,实际上是损害了有正常需求的首次购房人的利益。因此,强调风险,既打压了投机,也保护了有真正需求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