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草甘膦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2008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4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草甘膦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决定提高部分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通知》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公司出口的草甘膦产品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至9%。
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目前原粉的年生产能力为8万吨,其中70%左右为出口销售。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将对本公司效益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