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电公告,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为部分缓解供热行业因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
公告称,公司的供热价格将调高10元(元/吉焦),该采暖用供热价格调整自2008年冬季采暖季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