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举办公检法系统培训班
2008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昨日,由深交所、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第一期深圳市公检法系统证券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
据悉,本期培训班是深圳公检法系统证券业务培训班的第一期,学员主要来自深圳市检察院系统,今后两个月还将分别举办两期针对深圳市公安局和法院系统的培训班。“在总结这三期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明年我们计划将这个培训项目扩展至全国。”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说。
她指出,处于“新兴+转轨”时期的中国资本市场,自成立以来法律法规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每年都有大量法律法规出台或修改。即使是证券业内人士也都需要持续不断的学习才能及时把握最新变化。因此,她认为,举办公检法系统证券业务培训班非常必要。“通过培训,可以加强公检法系统干部对证券业务的理解,及时把握证券纠纷与犯罪的最新动向和手段,建立证券专业人士与公检法系统沟通的平台,提高我国证券纠纷民事、刑事案件办案与审判水平。”
据了解,深交所举办深圳公检法系统证券业务培训班,完全是公益性质,该所承担培训班的所有费用。“这也是深交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应尽的社会责任。”宋丽萍在会上如是表示。
会上,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检法系统证券业务培训班得到该院检察官们的积极响应,60人的名额在很短时间内就已报满,显示出检察干部对证券业务知识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