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昨起征求意见(上接1版)
2008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昨起征求意见
(上接1版)
此外,《检查办法》还规定了对检查人员的要求,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等。
据介绍,从1995年开始,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上市公司监管的实际需要,证监会独创性地开展了对上市公司巡回检查的试点工作。2001年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发布了《上市公司检查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巡回检查和专项检查行为,对上市公司检查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通过日常检查发现。此次《检查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程度,对执法人员的行为也进行了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