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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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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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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9版:信息披露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事项进展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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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8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18版)

    其中,部分代销机构只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内容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目前华安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根据持有人对该基金的持有期限适用相对应的费率。

    基金名称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华安创新365天以内(含第365天)0.5%
    365天-730天(含第730天)0.3%
    730天-1095天(含第1095天)0.2%
    1095天-1460天(含第1460天)0.1%
    1460天以上0
    华安中国A股全部0
    华安富利全部0
    华安宝利365天以内(含第365天)0.5%
    365天以上0.25%
    华安宏利365天以内(含第365天)0.5%
    365天-730天(含第730天)0.25%
    730天以上0
    华安成长一年以内(不含一年)0.50%
    一年至两年(不含两年)0.25%
    两年(含两年)以上0
    华安优选一年以内(不含一年)0.50%
    一年至两年(不含两年)0.25%
    两年(含两年)以上0
    华安收益A30天以内(不含第30天)0.30%
    30天至1年(不含1年)0.10%
    1年至2年(不含2年)0.05%
    2年以上0.00%
    华安收益B30天以内(不含第30天)0.3%
    30天以上0%

    2)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单笔申购金额申购费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除外)
    华安创新0≤M<100万1.5%
    100万≤M<1000万1.2%
    M≥1000万不超过1%
    华安中国A股0≤M<100万1.5%
    100万≤M<1000万1.2%
    M≥1000万不超过0.9%
    华安富利全部0
    华安宝利0≤M<100万1.2%
    100万≤M<1000万1.1%
    M≥1000万不超过1%
    华安宏利0≤M<100万1.5%
    100万≤M<1000万1.0%
    M≥1000万不超过0.6%
    华安成长M<100万1.50%
    100万≤M<500万1.00%
    M≥500万每笔1000元
    华安优选M<100万1.50%
    100万≤M<500万1.00%
    M≥500万每笔1000元
    华安收益A0≤M<100万0.8%
    100万≤M<500万0.5%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每笔1000元
    华安收益B0≤M<无穷大0%

    其中,华安宏利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代销机构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购费为每笔1000元。

    目前,直销电子交易平台(“招行直付通”除外)的申购费率如下,如中国证监会对于基金电子交易费率另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基金名称单笔申购金额(M)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申购费率( “招行直付通”除外)
    华安创新全部0.6%
    华安中国A股全部0.6%
    华安富利全部0%

    华安宝利全部0.6%
    华安宏利全部0.6%
    华安成长M <500万0.6%
    M≥500万1000元/笔

    华安优选M <500万0.6%
    M≥500万1000元/笔
    华安收益A0≤M<100万0.6%
    100万≤M<500万0.5%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1000元/笔
    华安收益B全部0%

    “招行直付通”电子直销客户适用如下申购费率:

    基金简称单笔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华安创新M<100万1.20%
    100万≤M<1000万0.96%
    M≥1000万0.80%

    华安中国A股

    M<100万1.20%
    100万≤M<1000万0.96%
    M≥1000万0.72%
    华安富利全部0%

    华安宝利

    M<100万0.96%
    100万≤M<1000万0.88%
    M≥1000万0.80%

    华安宏利

    M<100万1.20%
    100万≤M<1000万0.80%
    M≥1000万0.60%

    华安成长

    M<100万1.20%
    100万≤M<500万0.80%
    M≥500万1000.00元/笔

    华安优选

    M<100万1.20%
    100万≤M<500万0.80%
    M≥500万1000.00元/笔


    华安收益A

    M<100万0.64%
    100万≤M<500万0.50%
    500万≤M<1000万0.30%
    M≥1000万1000.00元/笔
    华安收益B全部0%

    其他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转换费用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中第1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的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的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主要更新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三)主要人员情况”。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其联系人”部分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信息。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一)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十一、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二、基金的业绩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更新了“(五)估值方法”的“3、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部分。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更新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3、转换费率”部分。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更新了“(七)基金电子查询”部分;

    更新了“(十一)资讯服务”部分。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10月10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