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意向收购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特水”)的公告,本公司将通过增资或收购的方式持有通化特水51%的股权,最终控股通化特水,同时披露了通化特水的注册资本为4,770.8万元,其中李国昌持有2,878.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33%。
2008年11月19日,本公司收到了通化市工商局出具的《通化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关于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情况的说明》,通化市工商局于2008年5月9日撤销了通化特水2007年7月17日的股权变更登记,因此通化特水在工商部门的最后一次变更登记时间恢复到2004年,当时李国昌持股为990.6238万股,占通化特水总股本4,770.8万股的20.76%。
根据通化市工商局出具的《通化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关于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情况的说明》,2004年至今,虽然通化特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但根据通化特水反映的情况,其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通化特水正在进行股权结构的理顺工作,待股权结构理顺完成后,将向通化市工商局申请股权变更登记。
目前,本公司对通化特水的尽职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由中介机构对通化特水进行审计。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通化特水的股权结构理顺工作,待通化特水的审计工作完成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