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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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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再次公告
    2008年11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8-03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再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08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本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广大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8年11月27日上午9点半,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 年11月26日 15:00 至 2008 年11月27日 15:00。

      3、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8年11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终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关于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规模

      4.2发行价格

      4.3发行对象

      4.4发行方式

      4.5债券期限

      4.6债券利率

      4.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4.8债券回售条款

      4.9担保事项

      4.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4.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4.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4.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4.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4.1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4.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4.17开立本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4.18债券持有人会议

      5、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1债券项目

      5.1.1无锡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5.1.2天津南仓分公司综合楼项目

      5.1.3咸阳东风路装饰建材市场项目

      5.1.4廊坊物流业务办公用房项目

      5.1.5天津物流中心配送中心项目

      5.1.6其余资金安排

      5.2权证项目

      5.2.1汉口分公司交易中心项目

      5.2.2郑州物流中心交易中心项目

      5.2.3沈阳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5.2.4南京滨江物流基地项目

      5.2.5其余资金安排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7.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7.2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按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7.3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7.4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如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的公司债券或权证无法满足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授权董事会终止本次发行;

      7.5根据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修订和调整;

      7.6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申报事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7.7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7.8办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手续;

      7.9如认股权证行权,根据实际行权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权证行权后本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办理相关公司变更登记;

      7.10办理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8 年11月25日、26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申崇志、郑佳珍

      联系电话:010-83673292

      传    真:010-8367319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08年11月26日 15:00 至 2008 年11月27日 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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