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2008年11月24日—2009年11月23日);拟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2008年11月24日—2009年11月23日)。本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此前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此次担保,公司共计为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7.97%,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法定代表人:刘少波。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销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棉花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贸易;收购、加工、销售麻(含苎麻、亚麻、黄麻)等纺织原料,提供纺织生产的咨询服务。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268.86万元,银行融资总额2652.67万元,净资产10713.73万元,资产负债率63.40%,2007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321.70万元。
3、担保方式及期限
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