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批复的公告
2008年11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3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通知:伊泰集团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8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伊泰集团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控制本公司1.464亿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74.64%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伊泰集团将根据该批复由其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