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1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国投新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安徽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发字〔2008〕29号)的要求,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积极开展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一、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董事长是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指导治理活动有序开展。
2、周密部署 制定治理自查方案
按照安徽省证监局专项治理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将治理活动分成五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成果,并落实到专人具体实施。
3、认真全面 落实开展自查活动
公司财务部、总经办、企管部、人事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内控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对安徽省证监局29号文件要求的自查事项进行了逐条检查,撰写了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经安徽省证监局审查,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08年7月30日在上交所指定的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予以公告。
在公众评议阶段,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公众评议。
4、积极主动 配合专项治理检查
接到安徽省证监局现场检查通知后,公司按照检查资料明细清单认真准备检查资料,汇总成册以备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针对省证监局提出的治理问题,逐项进行整改。
5、深入推进,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证券部每天编写媒体监测报告、包括大盘和公司股票走势、每日行业新闻、公司新闻及其他相关信息等内容;每周编写煤炭行业周报,包括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分析,煤炭相关行业资讯等内容,并通过OA系统发送给公司高管,以便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快速反映,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提高了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决心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把公司治理内化为公司日常性工作。
二、公司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提高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效率
整改情况: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设立于2008年8月6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张长友、董事韩涛、独立董事崔利国、独立董事王成龙组成,张长友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王维东、董事李保才、独立董事程庆桂、独立董事崔利国组成,程庆桂为召集人。
2、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
整改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投资者关系,公司以投资者关系为主题对网站进行了改版,主要包括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媒体报道,公司股票走势、投资者信箱等内容,目前该网站已经测试完毕,即将正式上线。
3、按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公司章程
整改情况:2008年8月6日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最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4、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整改情况: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三、安徽省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规范运作方面
三会会议记录有待完善,少数会议资料保存不齐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整改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整理三会会议资料目录,按照文件目录对已保存的资料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其他会议资料,并予以妥善保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信息披露方面
根据公司2008年中报披露的情况,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223万元,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贷方支出数合计为70090万元,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和披露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1867万元的差额。
整改情况:经认真检查,查明已披露中报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和实际使用账户有差额的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公司目前已统一了统计口径并向监管部门汇报了调整情况。公司今后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审查披露信息。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 O 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