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11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李成生先生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泽民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朱晓喜先生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余志强先生投票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的议案》
随着公司矿井采掘水平的延伸,“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公司坚持落实“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安全理念。今年以来,公司加大了对所属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力度,加强火区治理,强化井下电气、提升设施、斜井皮带安全管理,提高机电安全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求,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大了安全投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保障矿井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以及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15元/吨提高为30元/吨,并从2008年1月1日起计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将由此对利润总额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