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10:00时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59686.24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张世杰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的议案》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全长约83.285公里,项目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38.30亿元,建设工期约为42个月,建成后收费期限拟为30年(不低于29年6个月),预计投资收益率为9.67%。
同意59686.2401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会议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藩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08-019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08年11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谭石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世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研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湖北新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负责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项目公司成立后申请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同意项目公司成立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贷款,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成立后申请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项目公司成立后将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同意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相应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提供投资人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同意公司在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如项目公司违约,公司将在1.2亿元范围内负担保责任,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6日(周二)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5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同意项目公司成立后申请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成立后申请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项目提供投资人履约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12月11日(周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律师。
(五)出席会议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持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12月13日前书面(传真或信函方式)回复公司进行登记,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另需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股票帐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 号9 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430051)
电话:027-84863942
传真:027-84886457
联系人:陈倩兮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授权具体事项: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