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08 年11月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并于2008 年11月12日、2008 年11月2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两次提示公告。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权登记日:2008 年11月13日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 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2008年11月21日、2008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中闽大厦B座9层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文棠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1,380人(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151,798,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1,100,001股的68.66%。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117,072,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1,100,001股的52.9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67人,代表股份34,725,765股,占公司流通股总数95,148,075股的36.5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1,100,001股的15.71%。其中: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23,060股;
(2)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1,3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902,705股。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151,798,691股,赞成股数145,964,803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16 %;反对股数5,743,888股,弃权股数90,0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4%。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117,072,926股,赞成股数117,072,926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总数34,725,765股,赞成股数28,891,877股,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3.20%;反对股数5,743,888股,弃权股数90,000股,共占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80%。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对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表决情况 |
1 | 上海远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 | 同意 |
2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700000 | 同意 |
3 | 钱俊 | 593600 | 同意 |
4 | 陆玉芝 | 550000 | 同意 |
5 | 杨慧卿 | 547900 | 同意 |
6 | 崔丽杰 | 434000 | 同意 |
7 | 姚叶峰 | 313300 | 同意 |
8 | 陈雨行 | 310800 | 同意 |
9 | 袁小平 | 300000 | 同意 |
10 | 肖劲东 | 296100 | 反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华通天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王忠强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王忠强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