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1月19日,《检察日报》刊载了题为《乳山,那场污染之争》的文章,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该文章提及到公司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威海恒邦”)环境污染问题,该报道与事实不符。
二、澄清声明
1、公司及威海恒邦环保治理综述
公司始终坚持“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将消灭企业”的环境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严格完善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充物、噪声,均能达到或低于相应的达标排放标准。
2006年10月,威海恒邦改造工程开工建设,2007年7月,威海恒邦向威海环保局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2007年9月,通过环保部门环保验收。
2、威海恒邦污染物环保治理和达标排放情况
威海恒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渣和设备噪声,其环保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1)烟气回收制酸产生的含酸废水
含酸废水打入污水处理站,先经石灰乳中和处理后再进行压榨过滤,滤液进入国外引进的“戈尔膜”过滤系统进一步澄清过滤分离,该处理工艺稳定,处理效果好,各种重金属离子的处理率达98%。过滤后的水进入容积为7,500m3的沉清池,然后返回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2)冶炼系统尾矿压榨滤液
威海恒邦冶炼系统增加了尾矿压榨过滤工艺,所得滤液主要为氰化废水,返回系统中3层浓密机循环使用,使生产性用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3)复合肥磷酸工段产生的废水
复合肥磷酸工段产生的废水采用密闭循环技术,该技术是近年来大力推广的磷酸生产废水控制技术,其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混合冷凝器的热水,一部分作为系统洗涤用水,一部分去水处理站的沉清池降温后返回系统,不外排。
通过上述措施,威海恒邦实现了污水零排放,大大减少了地下水的使用量,节约水资源并很好地保证正常生产用水。
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焙烧冶炼系统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硫酸雾)、复合肥工段萃取产生的含氟气体、磷铵工段造粒尾气中的氨气。
(1)冶炼烟气
冶炼烟气全部用来回收制酸,其SO2的回收采用两次转化、两次吸收,转化率能达到99.5%以上,吸收率达到99.99%。尾气中含有的微量SO2和SO3气体,采用新型纤维除雾器和碱液尾气吸收装置再次进行捕捉过滤和吸收处理,循环碱液与尾气中的SO2反应,生产的亚硫酸钠浓度升高到一定程度后从尾气吸收塔中放入造浆槽作为添加剂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处理后的尾气经50米排气筒排放,SO2和硫酸雾浓度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2)含氟废气
磷矿石与硫酸反应产生的氟化氢与磷矿带入的二氧化硅生成氟硅酸,少量的氟硅酸与二氧化硅反应生成四氟化硅,四氟化硅经三级文丘里洗涤吸收装置生成氟硅酸,生成的氟硅酸与硫酸钠反应生产氟硅酸钠,经离心干燥后制成氟硅酸钠成品作为副产品出售。含氟废气浓度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3)磷铵工段氨气
磷铵工段造粒尾气中的氨气处理采用文丘里洗涤吸收方法,以磷酸作为洗涤水,氨和粉尘与磷酸充分接触通过复挡除沫器后经40米高的烟囱排放。磷铵工段氨气、粉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冶炼产生的含氰废渣、污水处理污泥、磷石膏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含氰废渣、污水处理污泥、磷石膏外售给水泥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全部由下初镇环卫所统一收集后运往乳山市垃圾场填埋处理。
噪声:
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原料破碎系统、风机、水泵等设备,对各噪声源采用减震、防振、消声、隔音和室内布置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的Ⅱ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的环保治理水平及排放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另公司关于环保验收等方面的正式文件、资料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
3、针对该文章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事实如下:
(1)所谓恒邦排放的“红、蓝、黑、白”四种颜色的污水,污染河流,污染环境问题
前面已对公司的废水情况进行描述,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全部返回生产流程循环使用,不存在外排的问题,更谈不上颜色问题。
(2)关于所谓我公司烟筒排放二氧化硫造成农作物萎缩,使人感到压气、恶心问题
至于威海恒邦冶炼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工艺尾气,2006年在建设该生产线时,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时建设了尾气处理设施,并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工程验收,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远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不存在造成农作物萎缩,使人感到压气、恶心事实。
(3)我公司污染周围庄稼造成部分农田减产、绝产,部分杨树死亡问题
公司运行几年来,环保运行状况正常,不存在污染周围庄家造成农田减产、绝产,部分杨树死亡问题。
综上所述,《检察日报》中的环境污染报道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复函;
3、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威海恒邦化工改造项目通过验收证明文件;
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