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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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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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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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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恒元保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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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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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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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恒元保本基金参与部分代销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8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一致,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8年11月27日起参与上述代销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2008年11月27日--2009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8折优惠,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3、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8899

      网址:www.nffund.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 www.ci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1

      网站:www.sdb.com.cn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