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卖房不成获600余万违约金
2008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因为一项买卖协议的解除,福建水泥将获得682.2万元的违约金,由此可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500多万元。
公司今日公告,2007年7月26日,公司与自然人黄金章签订《莆田建福大厦房地产买卖契约》,交易总价款为3411万元。自契约签订以来,受让方黄金章累计向公司支付房产转让款1300万元,但未继续按契约再向公司支付其余款项,已构成违约。因此双方决定解除之前签署的买卖契约,原受让方将向公司支付682.2万元的违约金。
公司称,此次买卖解除后,在公司可以办理原房产交易税费退税及原房产资产无重大损毁的前提下,违约金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成本后,可以增加本年度利润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