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7日在北京市新纪元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吴国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王志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石予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的股东提议,本公司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作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一部分,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0,500,000股为基数,利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30股,除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其转增所得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送股数为4,660,559股,上述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增加为15.344股,该对价水平相当于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2.475股对价股份。实施公积金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2,115,000股。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豁免公司1,100万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将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为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为一个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目的在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故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本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不会付诸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12月19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征集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58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7日在北京市新纪元大厦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荣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59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湖科”或“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发布召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0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8年12月8日、2008年12月1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八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8年11月28日起停牌,最晚于2008年12月8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8年12月8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复牌交易。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8年12月8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复牌交易。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8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S*ST湖科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12月11日-2008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每日9:00至17:00时,2008年12月19日9:00-12:00时。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月1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中的任意时间。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92;投票简称:湖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738892 | 买入 | 同意 | 1股 |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可在规定登记时间里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9:00-12:00时、13:00-16:00时,2008年12月19日9:00-12: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0500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丽
电话:0311-85914663
传真:0311-85914726
电子信箱:hudakejiao600892@163.com
七、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公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备查文件: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依照本人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如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投票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签署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湖科”或“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8年12月19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四)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1、法定中文名称: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DA TECHNOLOGY & EDUCATION DEVELOPMENT CO.LTD
2、法定代表人:石予友
3、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51号
4、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1028室
5、邮政编码:050000
6、电子信箱:hudakejiao600892@163.com
7、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92
股票简称:S*ST湖科
8、经营范围:涂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装饰材料、日用杂品、家具、摩托车、电线、电缆的批发、零售。
(二)征集事项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刊登于2008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008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流通股股东分散,且中小流通股股东亲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流通股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2008年12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8年12月11日-2008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每日9:00至17:00时,2008年12月19日9:00-12:00时。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8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8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8年12月19日12:00时)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5号天鸿大厦403室(邮编:050000)
联系人:丛丽
电话:0311-85914663
传真:0311-85914726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公司证券部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流通股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流通股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流通股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流通股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征集人之外的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六、备查文件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七、征集人声明及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并将按照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单位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在对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在2008年12月19日召开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会议上,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
1、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做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2、本表复印有效。
股票简称:S*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60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电话沟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即披露股改方案之日(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起,为了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公司将举行投资者电话沟通会。具体情况如下:
电话沟通时间:11月28日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电话沟通热线:010-88083441;010-88083465
电话沟通参加人员:参与此次股改的所有相关人员。
欢迎流通股股东踊跃参加。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股票简称:S*ST 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8-061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11月24日、11月25日、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咨询第一大股东及公司管理层,确认如下情况:根据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并受其委托,公司董事会拟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股改方案有关的若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 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股改说明书》等。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