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务概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8/6/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资产合计 | 13,510,500.77 | 14,160,822.96 | 19,210,233.23 | 18,675,873.29 |
负债合计 | 6,949,010.24 | 7,855,055.18 | 5,213,187.28 | 4,745,739.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561,490.53 | 6,305,767.78 | 13,997,045.95 | 13,930,133.59 |
项 目 | 2008年1-6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17,562,624.47 | 2,344,415.53 | 8,804,108.48 | 2,754,987.14 |
利润总额 | 254,023.75 | -6,307,485.00 | 99,869.19 | -3,194,333.49 |
净利润 | 254,023.75 | -6,307,485.00 | 66,912.36 | -3,194,333.49 |
2、北京华光民天工贸服务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简介
该公司是经集团公司批准实施主辅分离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加工炊事机械、机电产品零部件等。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切片机、机械加工维修、劳务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医疗服务等项目。
(2)财务概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8/6/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资产合计 | 12,536,863.48 | 15,069,630.06 | 9,759,687.50 | 7,959,591.09 |
负债合计 | 8,033,706.92 | 9,628,390.74 | 5,610,623.77 | 4,285,298.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03,156.56 | 5,441,239.32 | 4,149,063.73 | 3,674,292.71 |
项目 | 2008年1-6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1,392,818.52 | 5,247,522.21 | 9,123,988.52 | 4,198,896.58 |
利润总额 | 367,416.28 | 1,919,675.59 | 1,009,146.02 | 781,855.79 |
净利润 | 345,188.58 | 1,919,675.59 | 1,009,146.02 | 781,855.79 |
3、北京华光博隆科技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简介
该公司是经集团公司批准实施主辅分离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生产各种模具,装配电表箱等。
(2)财务概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8/6/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资产合计 | 2,048,959.15 | 1,479,123.39 | 2,078,238.71 | 1,803,805.64 |
负债合计 | 1,217,634.92 | 724,436.92 | 1,473,953.60 | 1,217,332.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1,324.23 | 754,686.47 | 604,285.11 | 586,473.36 |
项目 | 2008年1-6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2,512,670.99 | 2,713,134.15 | 2,633,391.91 | 3,271,906.81 |
利润总额 | 95,797.20 | 191,691.41 | 17,811.75 | 36,069.41 |
净利润 | 95,078.28 | 191,691.41 | 17,811.75 | 36,069.41 |
4、北京东华杰西光电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简介
该公司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与销售,精密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制造,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承接加工服务。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客户提供产品检测服务,研制某型号图形跟踪器及微型半液浮力反馈陀螺仪。
(2)财务概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8/6/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资产合计 | 3,352,030.21 | 3,084,888.22 | 1,939,764.98 | 342,290.89 |
负债合计 | 1,843,744.70 | 1,941,849.82 | 1,596,940.47 | 276,191.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08,285.51 | 1,143,038.40 | 342,824.51 | 66,099.57 |
项目 | 2008年1-6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729,360.00 | 2,300,000.00 | 2,301,421.13 | 283,018.87 |
利润总额 | 379,834.31 | 876,113.89 | 276,724.94 | -259,645.29 |
净利润 | 365,247.11 | 800,213.89 | 276,724.94 | -259,645.29 |
5、北京联众为民供暖科技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简介
该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律禁止的,不得经营的;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生产和销售各类贮热式电暖器(产品的销售范围主要是北京市平房保护区用电采暖取代燃煤取暖的煤改电项目)、“电流互感器”的研发。
(2)财务概况(单位:元)
项 目 | 2008/6/30 | 2007/12/31 | 2006/12/31 | 2005/12/31 |
资产合计 | 10,545,728.14 | 13,043,063.71 | 5,377,043.28 | 8,814,936.54 |
负债合计 | 3,512,272.16 | 5,653,747.80 | 163,165.46 | 2,512,597.6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33,455.98 | 7,359,315.91 | 5,213,877.82 | 6,302,338.89 |
项目 | 2008年1-6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1,053,511.97 | 6,930,408.38 | 767,001.72 | 898,174.36 |
利润总额 | -355,859.93 | 2,260,838.22 | -1,088,461.07 | -4,227,204.88 |
净利润 | -355,859.93 | 2,175,438.09 | -1,088,461.07 | -4,227,204.88 |
6、北京北方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营业务是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进行民品项目投资的公司,主营业务是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高科技民品项目投资,目前该公司已经清算完成。
7、北京新时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环境净化设备开发与制造,已于2008年4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8、北京清泉饮料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注销。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该部分未做修改。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节“五、目标资产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部分内容已修改为:
本次购买目标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的损益由中兵光电享有或承担。华北光学承诺,目标资产价值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如因亏损而相对于华北光学向中兵光电认购股份的总价发生净资产减少,华北光学将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以现金予以补足。目标资产价值如因盈利而相对于华北光学向中兵光电认购股份的总价发生净资产增加,增加的部分由中兵光电享有。具体数据以资产交付日之专项审计结果为基础。
自评估截止日至交割日,华北光学承诺以正常的方法经营管理目标资产及其相关业务;自评估截止日至交割日,华北光学之目标资产在经营过程中新增的军品二、三、四级配套产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对应的相关资产,在交割日随目标资产一起移交中兵光电。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节“一、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规定”之“(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部分内容已修改为:
根据华北光学与本公司签署的《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北光学承诺:
1、华北光学对目标资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未对目标资产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权,且目标资产不存在遭到任何第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华北光学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处置目标资产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目标资产或与该等目标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它类似权利的限制。
2、华北光学转让目标资产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并无任何第三人提出关于上述权利的权利要求;于交割日后,本公司对于目标资产的权利的行使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
3、截至本协议签订日,华北光学已就目标资产中涉及权益转让事宜与有关的银行债权人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就尚未取得其同意函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华北光学同意:如发生相关债权人因本次资产转让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主张相关债务转移无效的风险,将由华北光学先履行付款义务,再依据付款凭证与中兵光电结算。
4、华北光学就目标资产在交割日之前发生的或仍在进行的任何诉讼案件承担全部责任、义务,对一切在交割日目标公司及目标资产未被发现但起因于交割日之前的索赔、负债、或有负债、责任,华北光学保证使本公司免除一切责任或做出全面赔偿。华北光学的专项应付款所形成的资产,如果实际验收确认的数额比目前认定的数额有所减少,华北光学承诺将予以补足。
5、自评估截止日至交割日,华北光学承诺以正常的方法经营管理目标资产及其相关业务;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华北光学在经营过程中新增的军品二、三、四级配套产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对应的相关资产,在交割日随目标资产一起移交本公司。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认为:“本次交易之目标资产权属清晰,资产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节“二、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之“(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已修改为:
2008年7月24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兵光电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8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08年2月1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兵光电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13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1-9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八节 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节“一、本次交易目标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目标资产作价市盈率、市净率”部分内容已修改为:
根据中恒信德威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目标资产净资产的评估净值是123,507.78万元。经公司与华北光学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123,507.78万元作价,评估报告已经国家国资委备案。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目标资产2007年实现净利润16,243.18万元。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拟认购股份之资产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895号),目标资产2008年预计实现归属拟认购股份之资产的净利润16,380.38万元。
由此,按照本次目标资产评估值123,507.78万元,对应目标资产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2008年预测净利润,本次交易目标资产作价市盈率分别为7.60倍和7.54倍。截至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目标资产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181.47万元。按照评估值123,507.78万元计算,本次交易目标资产作价市净率为3.96倍。目标资产经营业绩及预测业绩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预测 | 2009年预测 |
营业收入 | 91,363.69 | 96,279.24 | 128,685.08 | 140,365.08 |
营业利润 | 13,184.64 | 17,654.32 | 22,314.44 | 25,030.42 |
利润总额 | 13,312.61 | 19,762.02 | 22,550.55 | 25,080.42 |
归属于拟认购股份之 资产净利润 | 10,771.82 | 16,243.18 | 16,380.83 | 18,456.20 |
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部分未做修改。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要求补充了目标资产及上市公司备考合并2008年6月30日、08年1-6月的财务数据,以及目标资产和上市公司2009年的盈利预测数据。具体请详见交易所网站相关披露文件。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节“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部分内容已修改为:
(三)重组前后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变化说明
本次重组完成后,由于资产边界和业务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关联交易数额显著增加,主要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包括:(1)向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采购货物,主要包括采购部分原材料和零部件;(2)向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提供劳务;(3)接受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提供的劳务;(4)向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销售货物,即销售公司生产的军品二、三、四级配套产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
经中瑞岳华审计的本次交易后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及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公司关联交易变动情况如下(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本次重组前,中兵光电向关联方采购货物的金额为0,重组后向关联方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采购军品材料金额为12,350.12万元,占重组后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24.41%。
本次重组前,中兵光电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为0,重组后接受关联方器集团系统内单位及华北光学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始信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合计1,663.78万元,占重组后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11.58%。
本次重组前,中兵光电持有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光电)52.63%的股权,衡阳光电向包括华北光学在内的关联方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提供劳务合计金额3,492.47万元,占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98.98%。重组后衡阳光电不再向华北光学提供劳务,减少关联交易金额304万元,降至3,188.47万元,占重组后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90.37%,较重组前降低了8.61个百分点。
本次重组前,中兵光电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金额仅1,301.61万元,占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4.62%。重组后,向关联方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销售军品金额为78,705.02 万元,占重组后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为63.28%,增加了58.66个百分点。
1、采购货物(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07年 | 同比增加 | ||||
重组后 | 重组前 |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增加百分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12,350.12 | 24.41% | - | - | ||
合 计 | 12,350.12 | 24.41% | - | - | 12,350.12 | 24.41 |
2、接受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07年 | 同比增加 | ||||
重组后 | 重组前 |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增加百分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1,420.89 | 9.89% | - | - | - | - |
北京始信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42.9 | 1.69% | - | - | - | - |
合 计 | 1,663.78 | 11.58% | - | - | 1,663.78 | 11.58 |
3、提供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07年 | 同比增加 | ||||
重组后 | 重组前 |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增加百分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3,188.47 | 90.37% | 3,492.47 | 98.98% | -304.00 | -8.61 |
其中: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 - | 304 | 8.62% | - | - |
合 计 | 3,188.47 | 90.37% | 3,492.47 | 98.98% | -304.00 | -8.61 |
4、销售货物(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07年 | 同比增加 | ||||
重组后 | 重组前 |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 增加百分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77,403.41 | 62.23% | - | - | - |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1,301.61 | 1.05% | 1,301.61 | 4.62% | - | - |
合 计 | 78,705.02 | 63.28% | 1,301.61 | 4.62% | 77,403.41 | 58.66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7年 | 同比增加金额 | |
重组后 | 重组前 | ||
应收账款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7,916.55 | 1015.85 | |
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 76.00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187.12 | 187.12 | |
合 计 | 8,103.67 | 1,278.97 | 6,824.70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9.36 | 9.36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 | - | |
合 计 | 9.36 | 9.36 | |
应收票据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786 | 786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9,394.00 | - | |
合 计 | 10,180.00 | 786.00 | 9,394.00 |
预付款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827.5 | - | |
北京始信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合 计 | 827.5 | - | 827.50 |
其他应收款 | |||
北京北方天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86 | 2.86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43.1 | 43.1 | |
合 计 | 45.96 | 45.96 | 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
北京北方天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0.29 | 0.29 | |
温州先达科技有限公司 | 2.38 | 2.38 | |
合 计 | 2.66 | 2.66 | 0.00 |
应付账款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7,036.09 | - | |
合 计 | 7,036.09 | - | 7,036.09 |
预收款项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9,184.90 | - | |
合 计 | 9,184.90 | - | 9,184.90 |
应付票据 |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系统内单位 | 5,329.27 | - | |
合 计 | 5,329.27 | - | 5,329.27 |
其他应付款 | |||
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 | 0.47 | |
合 计 | - | 0.47 | -0.47 |
(四)持续性关联交易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项目分别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后,新增加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产生于本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的军品配套产品的购销业务。
军品配套是指为满足国防系统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型号预研等的要求,由相关单位承担的科研生产协作活动,包括整机、机电产品、零部件、元器件和原材料的配套协作活动。由于军品配套产品涉及保密要求,不易公开招标采购,配套产品一般为集团系统内的企业生产,且每一企业的配套产品具有唯一性。集团系统内的某一企业在完成相关军品配套产品的生产后,将交付给关联企业进行组装,最后进行总装,从而完成军品最终的生产。
鉴于军品配套上述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五)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与兵器集团系统内企业从事持续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1、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关联交易项目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适用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之间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公司军品的定价方式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军方成本审核商议确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双方对定价原则没有决定权。公司需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定与调整军品价格。(a)列入军品价格管理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军品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其中部分军品也可以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工业主管部门商军队装备订货部门制定价格。(b)制定军品价格的程序:生产单位编制并向驻厂军代表室提出军品定价成本等价格资料和报价方案;驻厂军代表室提出对报价方案的意见;驻厂军代表室同意生产单位报价方案与生产单位联合报送工业主管部门,抄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并抄送军队装备订货部门;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定价建议,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军品价格,批复工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军队装备订货部门;军队装备订货部门对工业主管部门的定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c)列入军品价格管理目录的军品,在国家未批准其价格前交付的,由供需双方协商暂付货款,待国家批准其价格后多退少补。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5、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六)兵器集团、华北光学关于规范与中兵光电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中兵光电的关联交易行为,兵器集团、华北光学分别做出承诺:
兵器集团特别承诺: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兵器集团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兵光电及其附属企业)在与中兵光电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兵光电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且不通过与中兵光电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中兵光电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同时,兵器集团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兵器集团保证中兵光电与系统内单位之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同时承诺加强系统内单位之间军品业务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账龄和规模,保证销售回款的及时性,以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此,将严格执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军品货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付款分流制度,即整机单位收到军品预付款,及时按规定将预付款分流到集团内各级配套单位;将军品货款结算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和事业单位管理者年度管理业绩进行考核,并记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的信用档案;兵器集团财务金融部重点审核兵器集团年度重点军品及单项订货金额较大(5000万元以上)军品的货款结算情况等等”。
华北光学特别承诺: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华北光学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兵光电及其附属企业)在与中兵光电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兵光电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且不通过与中兵光电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中兵光电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第十二节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独立性
该部分未作修改。
第十三节 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
该部分未作修改。
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
该部分未做修改。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二、审核、批准风险”已全部删除:
本节“三、《公司章程》增加军工特别条款”部分内容已修改为:
二、《公司章程》增加军工特别条款
4、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应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含)以上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8、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后,应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008年10月31日,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第十六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该部分未作修改。
第十七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该部分未作修改。
第十八节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该部分未作修改。
第十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修改为:
1. 中兵光电、华北光学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中兵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兵光电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华北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 中兵光电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及关联交易所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
6. 中兵光电与华北光学签订的《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7. 北京中恒信德威出具的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恒信德威评报字(2007)第154号);
8. 北京中恒信德威出具的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244号。
9.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拟认购股份之资产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1-9月模拟财务报告(中瑞华恒信审字[2007]第12222号);
10.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拟认购股份之资产2005年、2006年、2007年模拟财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3408号);
11.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拟认购股份之资产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1-6月的模拟财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80号);
12.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中兵光电2005年、2006年、2007年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3409号);
13.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中兵光电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848号);
14.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的华北光学2007年财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3407号);
15.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的拟认购股份之资产2008年度、2009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895号);
16.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的中兵光电2008年度、2009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896号);
17.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8.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法律意见书;
19. 兵器集团、华北光学、中兵光电及其相关人员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承诺函;
20. 上市公司关于相关内幕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1. 国防科工委相关批复函;
22. 国家国资委对评估结果的资产备案表和相关批复文件;
23. 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1、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7 号
联系人:赵晗 张春东
电话:(010) 83682722
传真:(010) 63729771
2、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电话:010-88092288
传真:010-88092037
联系人:李阳 田磊、贾东颖、吕德富、高贵雄
3、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4、指定信息披露网址:www.sse.com.cn
投资者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