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竞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关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以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联合竞得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T101-0047宗地项目,随后即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深圳市项目改造权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该宗地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位置: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
土地用途:居住、商业、服务业
土地面积:49581.66平方米
建筑面积:205693平方米
容积率:<4.15
使用年期:住宅用地: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50年
本次竞买成功后,公司将按原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对一级土地整理权益进行清算,然后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上述宗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组建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2008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8-06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与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帝贸易”)共同组建“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下简称:“冠洋地产”或“项目公司”)。
● 冠城宏业出资7000万元,占70%;森帝贸易出资3000万元,占30%。
● 冠洋地产经营期限暂定为15年。
一、概述
1、鉴于冠城宏业、森帝贸易于2008年11月26日以8亿元人民币联合竞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T101-0047宗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土地”)。为顺利开发此项目土地,双方依据之前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同意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冠洋地产,负责该项目土地的开发,并于2008年11月26日签署了《联营合同》。
该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2、上述联合竞买及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土地进行开发所依据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冠城大通200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参阅公司2007年12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冠城宏业、森帝贸易基本情况:
冠城宏业:
名称: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8号(咏春工业坊内)
法定代表人:韩孝捷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房产、建造商场写字楼、住宅及其它配套服务设施(凭资质证书经营)
营业期限:2004年8月24日至2009年8月23日。
森帝贸易:
名称: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1108号职工食堂(现综合楼307-309房)
法定代表人:商建光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胶合板、纤维板、板材、人造板、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业务。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1日
2、构成关联交易:
森帝贸易为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帝木业”)的全资子公司,而森帝木业为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同时兼任海淀集团董事会主席、森帝木业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薛黎曦女士、商建光先生同时兼任海淀集团董事;同时海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韩国龙先生同时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Starlex Limited(海淀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构成关联交易。
三、冠洋地产基本情况
1、冠洋地产设立情况:
名称(暂定):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住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
经营期限:目前暂定为15年
冠洋地产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出资方以各自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限。项目公司的利润/亏损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承担。
冠洋地产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冠城宏业出资7000万元,占70%;森帝贸易出资3000万元,占30%。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房产,建造商场,写字楼,住宅及其它配套服务设施。
2、投资项目:
公司主要是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T101-0047宗地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总投资额预计约为15亿元人民币。
四、联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双方为:冠城宏业和森帝贸易;于2008年11月26日深圳;
2、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冠城宏业出资7000万元、占70%;森帝贸易出资3000万元,占30%。均为现金方式出资。
3、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房产,建造商场,写字楼,住宅及其它配套服务设施。
4、项目公司总投资额初步预计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建过程中项目公司自行负责筹资,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进展状况及时进行公告。
5、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冠城宏业委派2名,森帝贸易委派1名,董事长由冠城宏业委派,副董事长由森帝贸易委派。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土地的竞买成功将增加公司土地储备,同时冠洋地产的设立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来源。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一致同意签署《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同意根据该协议联合参与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土地(即原森帝木业生产用地)的前期整理开发,并在该块土地挂牌交易后,联合参与该地块的竞拍,若竞拍成功,则由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并于2007年12月3日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是积极、稳健的,很好地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此项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备查文件
1、联营合同
2、冠城大通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5、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