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江津支行撤诉的公告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四维控股 股票代码:600145 编号:2008—52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江津支行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在大股东的协助下,就中国银行江津支行的债务问题已达成妥善解决方案。中国银行江津支行于2008年10月29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2008年11月26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院”)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以(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4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银行江津支行撤回对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97,280元,减半收取98,6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03,640元,由原告中国银行江津支行负担。(中国银行江津支行对公司进行诉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江津支行正在积极协商含盖本公司所有银行债务的重组方案。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