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公告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08-042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7)沪二中民一(民)初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被告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需另行调查取证为由,于2008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5,000元减半为37,500元,由原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