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证监局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高文力
⊙本报记者 高文力
吉林证监局按照控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系列政策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反应,周密部署,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为便于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了解有关增持新要求,吉林局给辖区上市公司分别转发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督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认真分析自身情况,充分了解有关法规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规范地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与此同时,局里领导亲自带队,主动与地方国资委及控股股东沟通,并在吉林、通化等地召开座谈会或逐家走访上市公司,分析当前市场情况、公司行业特点等,引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加强对增持股份的认识。此外是将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与日常监管以及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具体分析公司各方面情况,对部分质地良好、控股比例较低、控股股东有实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和重点推动。
在吉林局的积极引导及推动下,截至目前,吉林辖区已有吉林森工、ST吉炭、苏宁环球和华微电子等4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对公司股票实施了增持行为,约占辖区34家上市公司的12%。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行为的比例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