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1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将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资产整体并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议案。
为降低本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有效降低公司哈尔滨生产基地的管理费用并提高管理效率,经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将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资产整体并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股权受让已经在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摘牌、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正在进行)进行经营管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合并事宜,并将根据合并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后续公告。截至2008年10月31日,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资产为867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73.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436.5万元,无形资产3839.3万元;负债总额2388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881.2万元,长期借款6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287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经营之需要,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并新增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95%,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82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已到期,为保证该公司国际贸易融资的顺利进行,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95%,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82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证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决定向中信银行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95%,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82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原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保证经营之需要,决定向该行继续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并新增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69.13%,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82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为保证企业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决定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29.65%,目前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82亿元(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时间:2008年12月15日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
(四)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五)会议登记事宜:
1、登记手续: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2008年12月12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3)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冯新华、陈礼
联系电话:(010)64411094 传 真:(010)6442942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 | 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