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南纺股份”)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0日发出,并于2008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2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议案表决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12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2份。关联董事单晓钟、胡海鸽、周发亮、陈山对议案一及议案二回避了表决;董事赵万龙对议案三回避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4人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存在反担保;拟贷款期限不超过十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方,且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情见《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33号)》。
二、《关于同意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4人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拥有的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一层展馆作为抵押物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存在反担保;拟贷款期限为两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方,且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项详情见《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34号)》。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1人回避表决)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存在反担保;拟贷款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详情见《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8-35号)》。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建立防范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长效机制,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做出相应修改。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二。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五、《关于制定〈集团化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试行)》。该制度全文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上午9:00
3、 会议地址:南京市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4楼403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 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0日
6、 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意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8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8、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一)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08年12月12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5点)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南泰大厦1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冉芳 、王海英
联系电话:025-83331602、83331634
传真:025-83331639
邮政编码:210009
9、 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关于同意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及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2008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对《公司章程》修订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建立防范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长效机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具体为: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原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修改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产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公司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若董事长为控股股东的,财务负责人应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资产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秘书,同时抄送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在书面报告中还应当写明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情节、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拟处分决定等;
2、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敦促董事会秘书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若董事长为控股股东的,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清偿的期限、涉案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应予以回避。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送限期清偿通知,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并起草相关处分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4、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以上粗体字部分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
特此说明。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08-33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泰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零。
●反担保情况:南泰集团子公司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其资产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单晓钟、胡海鸽、周发亮、陈山回避表决)
此次担保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方名称: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3、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4、贷款类型:经营性物业贷款;南泰集团将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1-4层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抵押期间该物业所有经营收入及租金收入全部用于还本付息。
5、拟贷款期限:不超过十年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到期日满两年
7、反担保: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其资产为本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8、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履行相应担保责任的依据,若该项贷款最终未获银行方批准,则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自动失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方,且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详细情况
1、南泰集团成立于2002年9月。公司注册地: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单晓钟;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授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管理和经营;会务、展览;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等。
2、关联关系:
南泰集团和我公司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同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公司董事长均为单晓钟先生;因此,我公司和南泰集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此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南泰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南泰集团经审计总资产1,562,054,486.71元,净资产147,409,597.98元,负债合计1,195,928,290.66元,公司资产负债率76.56%。
2007年,南泰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9,778,908.79元,净利润13,979,577.58元。
4、贷款资金用途: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担保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①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②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后,认为被担保方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07年度审计报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08-34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
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注:南纺股份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泰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零。
●反担保情况:南泰集团以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为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单晓钟、胡海鸽、周发亮、陈山回避表决)
此次担保主要内容为:
1、担保方名称: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注:南纺股份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方名称: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
3、贷款银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4、拟申请贷款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
5、拟贷款期限:两年
6、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到期日满两年
7、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8、南泰集团以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为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拥有的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一层展馆作为抵押物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方,且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详细情况
1、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公司注册地:鼓楼区云南北路77号;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单晓钟;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授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管理和经营;会务、展览;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等。
2、关联关系:
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公司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同为南京市国
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公司董事长均为单晓钟先生;因此,我公司和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子公司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向南泰集团提供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562,054,486.71元,净资产147,409,597.98元,负债合计1,195,928,290.66元,公司资产负债率76.56%。2007年,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9,778,908.79元,净利润13,979,577.58元。
4、贷款资金用途:弥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担保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①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②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后,认为被担保方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子公司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8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07年度审计报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2008-35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百业光电”)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已累计向该公司65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其中2000万元担保责任已解除,尚有4500万元存在担保责任。
●反担保情况: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担保逾期金额: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董事赵万龙回避表决)
此次担保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方名称: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4、拟贷款期限:一年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到期日满两年
6、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综合授信的具体形式(如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可在1500万元限度内有所调整,但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公司不履行担保责任。
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履行相应担保责任的依据,若该项贷款最终未获银行方批准,则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方详细情况:
1、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公司注册地:南京高新开发区29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长征;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显示器件、机电产品、光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大屏幕显示系统设计、制作、安装;计算机网络视频产品开发,制作;显示器、显示管生产、销售。
2、百业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南京南泰显示有限公司 | 2000万 | 50.00% |
张长征 | 1000万 | 25.00% |
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 | 400万 | 10.00% |
江苏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300万 | 7.50% |
南京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200万 | 5.00% |
江苏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 100万 | 2.50% |
合计 | 4000万 | 100.00% |
因我公司分别持有百业光电大股东南京南泰显示有限公司和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97.60%和99.69%的股权;因此,我公司间接控股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
3、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93,229,806.65元,净资产34,818,215.05元,负债合计58,411,591.60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2.65%。
2007年,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408,189.89元,净利润-6,167,894.31元。
4、贷款资金用途:弥补企业流动资金不足。
三、董事会意见
为缓解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支持有潜力的项目投资,公司董事会在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后,认为被担保方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日,我公司分别为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和3000万元银票敞口、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1500万元一年期贷款以及南京高新经纬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五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1.4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7%,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南京百业光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07年度审计报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